劳务派遣许可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许可后,依法获准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证明文书或材料。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第七条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1年6月更新)》D11009项。
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进行改革,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进行业务开拓的重要依据,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